泉州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助推一季度“开门红”
闽南网1月28日讯(闽南网记者 苏毓茹 通讯员 张玥)闽南网记者从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近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7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出台,聚焦规划引领、指标配置、审批效率、问题处置等关键环节,推出一系列精准务实举措,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质效,为全市“十五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资源基础,全力助推一季度“开门红”“开门稳”。
强化规划引领 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措施》明确,统筹推进《泉州市“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支持各地同步开展专项研究并纳入市级规划体系,构建上下贯通、衔接有序的规划编制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优化路径,通过科学拓展增量空间,持续优化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格局,为城市长远发展预留战略空间。
推动联动审批 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针对用地、用林、用草等审批环节多、周期长等问题,《措施》提出推进多类审批事项整合联动。打通“三调”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底图、海岸线修测成果、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数据壁垒,实现信息互通互用。将土地勘测定界、用林用草现场核查、用海现场调查等多项现场工作合并为“一次踏勘”,减少企业重复跑腿,大幅提升审批效率。
盘活海洋资源 化解历史围填海问题
聚焦历史遗留“未批已填”围填海区域,《措施》创新提出分类处置路径:对零星围填海区域可采用委托乡镇管理或整体收储方式,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支持大面积围填海区域实施“一次平整、整体验收、分块出让”模式,加快围填海资源转化为发展空间,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 提高要素配置效率
积极开展弹性出让、先租后让、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产业链供地等试点,推动土地供应模式更加灵活高效。同时,争取更多县(市、区)纳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范围,进一步激活农村土地资源价值,拓宽要素市场化配置渠道。
此外,《措施》还在精准配置指标、优化预告登记规则、矿产资源规划衔接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全力保障重大项目落地,优化项目流转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