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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一小区天降6公斤哑铃 幸未伤人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2024-08-30 18:10

  6公斤重的哑铃,突然从天而降,掉落在小区中庭内,8月28日,这吓人的一幕就发生在泉州市区一小区内。

  “太可怕了,这么重的东西掉下来地砖都会砸坏,要是砸到人就危险了。”29日,记者来到泉州丰泽区刺桐路上的事发小区。业主告诉记者,小区总共有4幢楼,哑铃是在1号楼1梯下的地面发现的。由于小区较小,楼下中庭是出入的必经之道,且掉哑铃的位置平时总会有不少业主在此休闲,幸运的是当时楼下刚好没人。

  记者看到,坠落的是一个绿色的挂环式哑铃,从标识可见,该哑铃的重量为6公斤。

  据物业工作人员介绍,经查是1号楼2层的租户当日在阳台晒凉席时拿哑铃压重,起风后,凉席和哑铃一起掉落到一楼。有业主说,该小区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类似情况,之前曾有住户的孩子从高楼抛玩具。

  针对高空坠物或高空抛物,记者采访了“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成员、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罗平律师。

  罗律师表示,高空抛物作为一种行为,可能承担多种法律责任。首先,如果是故意往窗外或楼下抛物,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受损的,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是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的,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即使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损失,但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比如多次实施、在人员密集处实施等,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

  其次,如果是过失导致高空物品坠落,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确实不是故意让其坠落,也没有造成损害后果,可能并不构成犯罪,无需赔偿他人损失;但如果哑铃放置地点下方正对人流量大的出入口,很可能被认定为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采访中,有业主关心,一旦租户因坠物对他人造成伤害,房屋所有人是否担责?罗律师表示,这是行为人的个人责任,房屋所有人无需承担责任。 (记者 吴日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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