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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托人代养5岁女 母亲报警指其“拐卖”

2013-02-02 09:04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2月2日讯 40岁女子吴某报警称,女儿在交由其亲生父亲陈某抚养期间,竟被对方给拐卖了。鲤城开元派出所查实,孩子确实是被60岁的陈某委托给南安洪濑一户人家代养。昨日上午,经警方调解,5岁的小女孩暂时交给吴某抚养。

  吴某离异后,就与自称离异的陈某同居,2008年生下一女。

  5年后,吴某却发现陈某并未离异,这段忘年恋由此结束。在女儿的抚养问题上,两人产生分歧,闹上法庭。去年11月,鲤城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给了陈某,每个月最后一个周五,吴某可去探视孩子,今年1月履行。

  1月初,吴某到幼儿园看望女儿,却发现女儿没在学校。她向陈某提出探视的要求,陈某以没到探视时间为由拒绝。

  1月25日(当月最后一个星期五),吴某坚持要看孩子,陈某称孩子在睡觉,不予探视。吴某急了,开始怀疑女儿的去向,便报警称:女儿被亲生父亲拐卖。

  警方讯问时,陈某遮遮掩掩,坚持说孩子在家里。可其他邻居介绍,1月12日后就没有见过他女儿了。

  最后,被问及是否“拐卖”时,陈某只好交代,自己并不想卖掉女儿,是自己年纪大了,没有抚养能力,就将她托给南安洪濑一个朋友代养。“如果别人能把孩子养得白白胖胖,那就送人。”

  民警对陈某警告一番后,将其女儿找回。昨日上午,在开元派出所调解时,陈某再次表示自己没有抚养女儿的能力,暂由吴某抚养。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彭建文 郑薇 通讯员 沈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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