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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一小车早高峰国道逆行 被罚百元记3分

闽南网   2024-03-22 16:08

  闽南网3月22日讯(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庄小强 文/图)早高峰国道遇逆行车辆,车主被惊出一身冷汗。21日上午,泉州丰泽交警接群众举报称,当天上午8时46分许,其在城华南路冠亚凯旋门路段正常行驶时,一部小型轿车向他逆向驶来,且无丝毫减速,险些发生事故,希望警方查处。

行车记录仪拍下逆行画面

  接到举报后,丰泽交警大队五中队立即展开调查,并于当日中午传唤逆向驾驶员傅某到中队接受处理。

  经了解,傅某当日想去泉州动车站,因走错匝道误入对向车道。经民警教育,驾驶员傅某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写下保证书,承诺今后遵规守法。因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傅某被警方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车主被交警查获

  交警提醒,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如因车辆逆行发生交通事故逆行车辆负全责。逆向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首先,容易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逆向行驶的机动车往往会阻碍正常通行的机动车路线,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其次,容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机动车“反其道而行”的行为,极易与正常通行机动车发生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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