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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款逾43万元!泉州通报3起典型案例

闽南网   2024-02-07 15:55

  闽南网2月7日讯(闽南网记者 苏毓茹 通讯员 叶森森)近日,泉州市住建局公布了泉州市2024年第一批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执法典型案例。南安市晋江市泉港区的三个工程项目、厂房因违反相关消防审验规定,被通报并处以罚款。

  日前,南安市住建局日常检查时发现,某公司4#、5#厂房工程未进行消防验收擅自投产投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立案调查,南安市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合并处罚,处以43.3万元罚款。

  晋江市住建局在开展日常巡查中发现,晋江市某厂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经立案调查,晋江市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该厂处以4000元罚款。

  泉港区住建局对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专项督查交办线索开展核实时发现,某化工建设工程综合楼项目的设计文件存在疏散楼梯在首层无法直通室外和会议室疏散门未开向疏散方向等问题,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规定。经立案调查,泉港区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第二项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对该设计单位处以3万元罚款并纳入差异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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