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泉州 > 泉州新闻 > 正文

电动车电池“早产” 车主获赔

2013-01-23 09:20 来源:闽南网 1

  闽南网1月23日讯 电动车的生产日期也要看仔细呀。近日,市民张先生的电动车电池出问题,他拆出电池一看日期竟然是伪造的,生产日期是在购买日期后的4天。经鲤城区工商局12315调解,商家给予更换一组新电池。

  “电动车买了不到1年,充一晚上的电还不够用。”张先生说,这台电动车是去年2月10日,自己在鲤城区中山路一家车行购买的,售价3000元。

  1月初他发现电动车出问题后,自己拆开电动车查看,发现车里电池的生产日期竟然是去年的2月14日,自己买车后的4天。张先生怀疑这是二手的拼凑电池,商家称不存在违规不予处理。

  近日,经鲤城区工商局12315调解,商家最终同意为消费者免费更换一组新电池。工商人员提醒,市民常常会注意食品等的生产日期,但是电动车等的生产日期也不能忽略,要多留个心眼。(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淑芳 通讯员 刘晓玉)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明日上午9时至11时 泉州丰泽广场限制停车
下一条:泉州“两节”开展“禁炮”行动 举报有奖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