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开展2023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
闽南网3月15日讯 (闽南网记者 黄丽君 通讯员 苏晓晖)提振消费信心,让群众能消费、敢消费。今天上午,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等数十个单位,联合在洛江区居然之家广场举行泉州市纪念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
泉州市纪念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场
活动由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共泉州市委文明办、泉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办,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洛江区消费者委员会承办。现场,泉州市建筑装饰协会、电商行业协会、快递行业协会以及泉州市放心消费示范商圈代表分别宣读了诚信经营倡议书,各行业协会企业代表及“放心消费示范商圈”代表共同在“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承诺墙上签名,各单位工作人员现场开展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同时,活动现场还专门制作展板,曝光了一批侵犯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现场共分发《消费实用宝典》《生活中的标准》《安全用药知识读本》等各类普法宣传材料1500多份,接受消费咨询120多人次。
据悉,2022年,在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泉州市优化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在中消协组织的全国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方面,连续五年稳步攀升,在全国参与测评的100个城市中排名第13位。一是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假冒伪劣、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查办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08万件。教育部门出台规定,全市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299家,全部纳入资金监管,有效防范“卷钱跑路”和“退费难”问题发生。文旅部门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有力打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突出问题。公安部门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成功破获系列特大侵权制售假冒商品案。二是倾听消费者诉求有温度。畅通消费投诉渠道,12315热线与12345热线“双号并行”,实行24小时人工接诉服务,及时受理有效处置消费者各类咨询投诉举报32.5万件,其中投诉88339件,举报47592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约5027万元。三是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有深度。设立泉州市金融纠纷一体化调处中心,成立泉州市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市各地2914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有效化解了各种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