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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住宅小区水电公摊费 一起来理“糊涂账”

2013-01-07 09:59 来源:东南早报 1

●小区名字:阳光巴黎(一期)

物业公司:诚信物业

居民收费:公共用水平摊

电梯房、楼梯房电费分开计算

374户分摊二次供水水泵电费

物业说法:小区共有26栋楼(电梯11部),需要分摊的住户共464户。目前正在进行水表一户一表改造,用水仍需水泵加压供水,有374户业主需要分摊此项电费。小区的公用水主要是绿化用水和保洁用水。公用电除了小区内的路灯照明、花圃灯及梯灯外,几栋电梯房需公摊电梯电费。

收取公摊电费时,每栋楼分开计算,对电梯房的一楼住户也按照非电梯房的住户标准收取。对于电梯房,不同楼层按不同系数计收。

缴费核实:根据小区物业2013年1月4日公布的2012年下半年水电公摊情况,这半年公共用水9772吨,共计23941.4元,平摊每月为3990元。电费方面,公共照明243210千瓦时,水泵二次供水45640千瓦时,楼梯用电10846千瓦时,电梯用电28863千瓦时,共计328559千瓦时,合约162407元,公共用电平摊每月约为27068元。公共水电两项合计每月31058元。

补充说明:由于小区水表的一户一表改造未完,水费中包含业主家生活用水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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