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泉州 > 泉州新闻 > 正文

泉州住宅小区水电公摊费 一起来理“糊涂账”

2013-01-07 09:59 来源:东南早报 1

●中山花园

物业公司:华兴物业公司

居民收费:5元/户

物业说法:泉州华兴物业有限公司驻中山花园管理处主任陈志成介绍,中山花园是旧小区,没有电梯,10栋楼全为楼梯房,有住户326户。公用水电主要用于绿化用水、保洁及公用照明方面,每月每户收5元,物业费按照住户面积收0.5元/平方米。

物业公司基本上是在亏本经营,目前正在酝酿提高公摊水电费到每户每月8元。此前小区物业已在小区内进行公示意见征集,同时也派工作人员上门发征集函,已有170多户业主同意实行8元/月的新标准。据悉,新标准将于2013年1月起执行。

据悉,华兴物业已经入住中山花园三年。

收取情况:陈志成称,小区326户住户中,物业费(含水电公摊费)收取率只有80%左右。

缴费核实:根据该物业提供的缴费单据,7月份,物业共交公摊电费1450.4元,水费84.6元,合计1535元;

8月份,交公摊电费1828.4元,水费159.99元,合计1988.39元;

9月份,交公摊电费1733.5元,水费127.5元,合计1861元。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泉州市区黄灯前加3秒绿灯闪烁 城雕拉绳防闯红灯
下一条:医保卡成购物卡 委员建议淘汰违规药店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