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石狮7个封控区解除封控 调整为管控区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04-05 09:29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第18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市7个封控区已满足解封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4月4日起,对星辉一路38号海螺公寓等7个封控区解除封控,调整为管控区(详见附表)。解封不解防,封控区解封后,全面落实管控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理要求,居民要实行7天健康管理,每日进行体温自测和健康监测,不去公共场所、不去人员聚集场所,并严格落实我市现行的防控工作要求。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