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公布第一批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三张清单”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2021-11-12 10:49

  近日,记者从泉州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交通运输局创新监管模式,建立涵盖5个业务领域共27项的不予行政处罚、从轻和减轻行政处罚事项等“三张清单”。第一批公布的“三张清单”共涉及23项轻微和初次违法行为,凡符合适用条件的,将不予行政处罚。

  昨日,记者获悉,近期,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给予当事人“知错能改”的机会。

  若系首次违法或轻微违法,如能及时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根据具体情况可免罚款。第一批公布的“三张清单”共涉及23项轻微和初次违法行为,凡符合适用条件的,将不予行政处罚。

  《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制定,既在法律框架内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公正,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当事人负担。比如,当事人系个人未按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若积极配合执法,能按期改正且未产生危害后果,同时家庭存在特殊困难能提供相应证明,执法部门将综合因素考虑给予当事人减轻处罚可能性。

  “告知承诺制”作为“三张清单”推行的配套措施,是为交通运输领域监管对象建立的违法容错机制。

  实施告知承诺制时,执法部门将更加突出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和强化经营者自律,改变以往的重管理、轻服务,重罚款、轻规范的现象。(记者 杨江参 通讯员 刘丽玲 黄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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