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僵尸企业” 泉州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闽南网11月1日讯(闽南网黄丽君 通讯员 苏晓晖 吴声钧)今年以来,泉州市简易注销企业1.46万户,普通注销企业0.76万户,立案吊销企业6408户,个体工商户依申请注销6.8万户、依职权注销4.2万户。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泉州市通过抓试点、强监管、简手续,有力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不断完善优胜劣汰市场机制,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据悉,近年来,泉州市市场主体迅猛发展,目前全市拥有市场主体近125万户,位居全省首位。但伴随着市场竞争、结构转型,全市也出现了相当数量长期未经营的市场主体,停产、歇业、“空壳公司”、“口袋执照”等情况屡见不鲜。
“这些长期停业市场主体占用了大量社会资源、市场资源、行政资源,影响经济分析决策、降低市场运行效率。”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分析说,“为促进生产要素和资源由无效低效市场主体向高效市场主体流动,发挥各类要素和资源潜力,尽快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势在必行。”
抓试点 提升强制退出约束力
近期,泉州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确定为市场主体强制退出试点地区。泉州市市场监管局以连续两年度未年报企业为重点,采取摸底排查、分类处置、依法吊销、强制注销等措施,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该局在全面梳理形成长期未经营企业名单后,逐一开展公告催办、现场检查、税务核查等工作,对有经营意愿的,督促企业补报年报,唤醒一批“僵尸企业”;对经核实为长期停业的,进入行政处罚程序,依法予以吊销;对已吊销主体,落实试点方案,在进一步核查企业债务、资产、涉诉等情况后,采取强制注销措施。
强监管 提升个体工商户出清率
据了解,个体工商户约占泉州市场主体70%。由于投入少、规模小等原因,个体工商户停业后未办理注销的情况更为普遍。对此,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推行依职权注销。对连续两年未报送年度报告且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营业执照有效期限届满未换发营业执照等情形的个体工商户,依职权实施强制注销。
简手续 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注销登记改革,通过减环节、缩时间、降费用,实现企业快速无障碍退出。如:企业注销可在线办理,对通过公示系统进行清算组备案及发布公告的,市场监管部门在后台与税务部门共享企业清税信息,无需企业再次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同时,将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企业提供公告免费发布渠道,降低注销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