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一男子盗割电缆卖得820元换来3年3个月刑期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2021-09-30 10:23
男子盗割输电线缆,并先后以500元、320元卖掉,如今换来一场牢狱之灾。近日,泉州南安法院一审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卢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2020年12月间,卢某先后5次驾驶电动车携带工具到南安石井成功大道昔坂村路段,利用L形六角螺丝刀打开公路边共计16根路灯底座下的金属盖,用大剪刀剪断并盗走铁质电线杆内处于运行使用中的电缆线及铜鼻子,导致电缆线裸露,对过路群众造成触电危险。随后,卢某剥出电缆线内的铜线,连同铜鼻子以500元卖给收废品的人。
经过这次的“成功”,今年1月中旬,卢某又来到南安石井成功大道古山村路段,并先后3次按照相同模式盗割该公路边的8根电缆,导致电缆线裸露,对过路群众造成触电危险。得手后,卢某将盗剪的铜线连同铜鼻子卖给废品回收站老板徐某,共获利320元。
案发后,卢某于1月20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鉴定,该案被盗的9.6米长的电缆线及240个铜鼻子共价值1950元。
法院审理认为,卢某盗割正在使用中的输电线缆,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责令退赔赃物折价款1950元,并没收作案工具。(记者 杨江参 通讯员 吴序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