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鲤城区两人出借银行卡涉案500余万被刑拘
出租、出售、买卖手机卡、银行卡就能躺着挣钱?但是,天上掉的可能不是馅饼,而是陷阱!近日,泉州鲤城区两市民因出借银行卡,被鲤城警方刑拘。
【案例1】出租银行卡牟利卡主难逃法网
2021年9月7日,鲤城公安分局开元派出所民警协助河南南阳警方,在丰泽区东湖街道河岸路一出租屋内抓获犯罪嫌疑人夏某。
经查,2021年6月,夏某认识了“小付”。小付表示可以给他介绍一份简单轻松、来钱快的“工作”。工作内容为将自己的银行卡(网银)和手机卡租借给境外赌博的人员转账洗钱,转账10000元就有35元好处费。
夏某虽然知道出借银行卡是违法的,但因有利可图便同意了对方的提议。2021年6月到8月初,夏某用其名下银行卡帮助诈骗分子转移不法资金1000多笔,流动金额高达150万元,仅获得“好处费”5000元。
【案例2】轻信朋友出借银行卡女子被刑拘
9月5日,鲤城公安分局开元派出所经侦查,成功抓获一名以出借银行卡形式从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女子王某。
据王某交代,2021年4月,她在酒吧认识了小郑,小郑问王某身边有没有多余的银行卡,他想用来网购。王某就“大方”出借其名下2张银行卡、1张手机卡。
但是在随后的1个月内,王某出借的银行卡竟有400万元涉嫌诈骗资金流动。这时,她发现自己微信被拉黑了,没有办法联系上小郑。
目前,王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被警方刑拘。
□警方答疑
什么是断卡行动?
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召开,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简称“两卡”)违法犯罪。
要断什么卡?
手机卡: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海都记者黄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