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2男子出售银行卡手机卡将被惩戒

闽南网   2021-08-05 18:21

  闽南网8月5日讯(闽南网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 尤慷临 陈碧娟)近年来,公安机关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同时,发现一些黑灰产业链的存在,为此类案件的发生提供了便利。一部分人为了蝇头小利,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7月23日,南安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联合霞美派出所、网安大队抓获涉嫌将手机卡售卖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人陈某杰和粘某文,经审讯,两人均对其售卖手机卡给他人用于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南安市公安局拟将2人报送南安市反诈联席办开展联合惩戒。

  据了解,今年7月,南安市反诈联席办针对南安市涉诈犯罪及买卖银行卡、手机卡等黑灰产业突出的现状,联合多部门拟订并印发《南安市涉诈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方案》,目的是为了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及为电诈犯罪分子提供作案工具的帮凶。今年来,南安市公安局已报送南安籍233名涉诈、涉嫌买卖银行卡、手机卡人员至南安市反诈联席办开展联合惩戒。

  警方提示: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群众,务必到银行和通信运营商查询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存在,及时举报销户,以免被当做“违法失信人员”进行打击、惩戒,影响个人生活。

  另外,出售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很有可能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情节严重的行为,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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