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下月起调整

泉州晚报   2021-06-15 08:36

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下月起调整

上限为18379元 下限为3676元

  昨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从下月起,泉州市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将迎来新一轮调整。

  记者了解到,去年7月起,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基数的每月最低缴费基数为3488.4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7442元。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1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精神,按照福建省统计部门提供的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3517元计算,确定2021年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18379元,下限为3676元,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记者郭雅莹 通讯员王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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