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重点排污监管名录公布 159家企业列入

泉州晚报   2021-05-10 08:40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近日下发通知,有159家企业列入2021年泉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其中,水重点排污单位69家,大气重点排污单位28家,土壤重点排污单位51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11家。

  泉州将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日常监管,指导督促其按规定编制自行监测方案、规范开展自行监测、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安装自行在线监控装置并联网等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不按要求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将依法查处,对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规偷排污染物的企业,将从严查处,触犯法律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记者谢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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