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男子车窗抛物 被记2分罚50元
闽南网 2021-04-23 20:04
闽南网4月23日讯(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庄小强)车窗抛物,往小了说是种不文明行为,而其也构成交通违法行为,还可能会酿成交通事故。22日中午,在泉州市城东街安吉路,就有这么一名驾驶员因随手一抛,被交警部门查获。
当天中午11时49分,一部闽C牌照的新能源小车行驶至城东街安吉路时,驾驶员从车内探出头,随后将一废弃物随手抛掷到绿化带上。这一幕被正在进行视频监控巡查的泉州交警设施大队民警“逮”个正着。
随后,民警将相关违法信息依法录入系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将被依法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
据民警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在驾驶室前后窗悬挂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等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会影响驾驶人安全行车。同时,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行为还会给其他车辆、行人带来安全隐患。
交警部门提醒,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