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二级以上公立精神病专科医院实施收费改革

泉州晚报   2021-03-20 09:59

  按床日收付费 百姓看病更实惠

  为推进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精神类疾病参保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2020年,市医保局在泉州市第三医院试行按床日收付费改革试点,近期已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精神病专科医院推广按床日收付费改革。

  精神病患者因其病症特点,治疗疗程比较长,如果按项目付费,费用较难估计,患者无法根据自身经济条件选择是否住院。按床日收付费,是指患者在住院治疗中,根据病情在治疗中的进展情况进行分段,各住院时间段按床日进行费用定额。2020年1月1日,市医保局开始在泉州市第三医院试行住院病人按床日收付费改革,试行期一年,实施的对象是我市精神类疾病住院参保患者。政策试行后,患者家属便可以准确预估住院费用。

  泉州市第三医院医保科科长许瑞典表示,医院设计了一个按床日付费的检索表,患者家属一查就知道住院多久,总费用多少,最终能报销多少,根据自身经济情况来选择是否住院,让群众明白付费。

  2021年1月1日,按床日收付费政策进行微调后正式执行,报销比例比去年提高了5%,参保居民达到80%,参保职工达到90%。对住院病人来说,住院的费用更低了。

  据统计,市第三医院试行期间,医疗总费用、日均费用、基金支出同比分别降低16.84%、18.98%和13.01%,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同比增长3.66%,医院通过控费,增加医务性收入159.06万元,有效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和精神类疾病参保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实现医、保、患“三赢”局面。(记者许奕梅 通讯员王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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