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追尾 逃逸途中再次追尾 车辆被弹飞

泉州晚报   2021-01-16 09:21

  1月14日凌晨,泉州市区江滨北路万达公馆路段先后发生两起交通事故,两名肇事驾驶员均为醉酒驾驶,双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月14日凌晨0点30分许,交警丰泽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称,市民吴先生驾车在浦西万达广场路段被一部马自达追尾,马自达驾驶员有酒驾嫌疑,且在协商过程中驾车逃离现场。民警调取监控发现,肇事车辆车牌号为闽CW371C,驾驶员为一名年轻男子,事故发生后该车沿宝洲街自西往东朝坪山路方向行驶。就在民警进一步展开调查时,有群众詹女士报警称,其所驾驶的车辆在江滨北路万达公馆路段与一部马自达发生碰撞,对方有酒驾嫌疑。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江滨北路上肇事的这辆马自达与在宝洲街肇事逃逸的是同一部车。经查,肇事驾驶员姓谢,晋江人,今年26岁。事发前,谢某与朋友在宝洲街某大排档喝酒,席间喝了约4瓶啤酒。凌晨谢某自行驾车回家时,在万达广场路段发生追尾。肇事后谢某一路逃逸,行驶至江滨北路时再次发生事故,车子严重受损无法行驶。民警对谢某进行呼气测试,结果显示谢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凌晨1点40分许,当民警还在忙着处置前一起案件时,事故碰撞点前方不远处再次发生一起追尾事故。一部车牌号为闽C53AA7的吉普车从万达金街路面停车场驶出后,径直撞向停在路旁的红色轿车。红色轿车被追尾后又撞向前方另一部黑色轿车。

  经了解,肇事吉普车驾驶员姓张,惠安人,今年31岁。而被追尾的两部车的驾驶员是前一起事故报警人詹女士的亲友。他们得知詹女士发生交通事故后前来帮忙,随意地将车停在路旁,结果自己的车也被撞了。

  民警发现,吉普车驾驶员张某同样有酒驾嫌疑。随后,经鉴定,谢某、张某血液酒精浓度分别为198.05mg/100ml、177.42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二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记者 傅恒 通讯员 庄小强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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