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

泉州晚报   2021-01-10 09:11

  春节将至,人员的流动和聚集日趋频繁,疫情传播风险剧增,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1月8日,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切实担起疫情防控与社会经济发展责任。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要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迅速行动起来,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

  ①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对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做到“思想不松、机制不变、队伍不散、措施不减”。

  ②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管防控”的要求,持续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制定完善今冬明春和春节假期防控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做好常态化防控措施。

  ③在泉所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严格落实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防控工作方案和技术指南,落实工作人员出入管理、个人防护、测温扫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做到“有防控专门力量、有防控任务清单、有防控应急预案、有防护工作指南、有防护物资保障”。

  ④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落实个人及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加强个人防护,做到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线;不扎堆、不聚会,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二、严控各类大型会议、活动聚集。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要加强大型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提倡采取视频形式召开,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培训等活动。因特殊原因确需召开举办的,组织或承办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严防会议、活动期间发生聚集性疫情。各类活动如有境外、省外重点地区人员参加的,提前报辖区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审批。

三、强化单位人员管理。

  ①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国有企事业工作人员要带头在泉过节,非必要不离泉,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泉的,必须提前报告本单位批准。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泉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属地政府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②禁止一般性考察及无实质性任务外出,确需外出人员应严格履行外出审批程序,不参加与公务无关的聚集性活动。

  ③要引导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防控工作;厉行节约,带头简办“红白事”集体聚餐,不参加宗亲聚会、祭祖、庙会、同学战友聚餐等各类民间大规模聚集活动,疏堵结合,防止不必要的人群聚集。

四、加强节日值班值守。

  坚持“干部在岗、群众过节”,严格执行值班人员 24 小时在岗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高效妥善处置各类涉疫突发事件、紧急事件,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节日期间,卫健、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商务、文旅、公安、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监督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记者 张沼婢 龚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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