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男子为吃火锅 酒驾20米被抓

闽南网   2020-12-21 20:00

  闽南网12月21日讯(闽南网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 温碧霞)为了吃火锅,酒后开车20米被交警查获。12月20日晚,水头所民警在联合水头交警中队在明超酒店红绿灯路口开展路面酒驾查缉时,拦下一辆黑色轿车。

醉驾司机胡某被交警查获

  驾驶员胡某下车后,酒气扑面而来。民警对胡某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83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当晚民警将胡某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血样中乙醇含量为89.59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45岁的胡某是浙江人,他交代自己当晚在明超酒店喝了约3两洋酒,之后想到距离明超酒店不到20米的川西坝子吃夜宵。那时候天气冷,心想距离很近,就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过去,没想到就被警方查获。

  警方提醒:驾驶人只要将车驶离原位,就可以认定有了驾驶行为。而只要驾驶人饮酒后在道路上有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即构成酒驾。所以,无论目的地距离多远,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千万别存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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