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通港街一起事故揪出两起醉驾

泉州晚报   2020-11-04 09:11

  一起事故,揪出两起醉驾。11月1日凌晨,这样的一幕发生在市区通港街。

4e6ca133-e599-441a-b5c0-8a2d9c6991da_cut_watermark

  事故现场,小车被追尾推行受损严重。

  11月1日凌晨2时许,丰泽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市区通港街往后渚大桥方向,有两部小车在路口发生追尾事故,车上人员受伤。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

  民警到现场发现,后车驾驶员郑某醉态明显,身上还有一股浓重的酒味。“我肯定是喝酒了!”郑某向民警承认。原来,前一天晚上9时许,他喝了三四瓶啤酒,以为到了凌晨酒劲就会散去,心存侥幸驾车回家,没想到却为此付出了代价。

  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到,1日凌晨2时许,郑某驾驶的小车撞上了路口正在等候信号灯的一部白色小车,白色小车被推行两米远后,郑某驾驶的小车才停下来。而就在民警处理这起追尾事故的同时,旁边车道的一部银白色小车直接停在路中,妨碍了其他车辆通行,引起交通堵塞,民警立即上前欲进行疏导交通。可令民警没想到的是,当该小车驾驶员打开车窗后,一股浓重的酒味飘散出来,民警立即将其控制住作进一步调查。

  据该银白色小车驾驶员骆某交代,当晚他与朋友在台商区喝完酒,心存侥幸驾车回市区,路过事故现场时,由于看到前方有警察正在执勤,一时心里发慌,心虚之余就将车辆停下来观望,造成道路拥堵。被查获后,骆某对其酒驾的行为懊悔不已。

  随后,郑某和骆某被带到医疗机构醒酒。经抽血检测,二人血液内乙醇含量分别为65.81mg/100ml和98.82mg/100ml,均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二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交警提醒,酒后驾车会导致驾驶员判断和操作能力降低,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人为自己及家人负责,摒弃侥幸心理,万万不要触碰法律的红线,牢记“酒后勿开车,醉驾要追刑”。(记者傅恒 通讯员李佳炜 文/图)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晋江召开和敏院区项目建设及运营筹备工作汇
  • 多方协同 全力防御强降雨
  • 2025特步晋江马拉松赛12月7日开跑 首次采用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