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谈恋爱”“找工作”诱骗他人加入传销组织 44名成员受审

泉州晚报   2020-10-22 08:59

  10月19日,安溪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等44人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一案。

  据悉,为确保疫情期间刑事审判顺利进行,此次庭审通过远程视频连线方式进行,合议庭、公诉人、辩护人在安溪法院科技法庭,被告人在安溪县看守所分别参与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0月以来,被告人王某以某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陆续招募被告人周某、黄某、吴某加入其自行成立的组织,并以“谈恋爱”“找工作”等名义为由诱骗、招集组织成员。通过劫取新人财物,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强迫新人加入传销组织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并通过互联网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形成了以被告人王某为首,被告人周某、黄某等人为骨干成员的较为固定的犯罪集团。

  2019年4月29日,该非法传销组织被摧毁,犯罪集团的44名组织成员被查获。经查实,他们非法获利共计97万余元。该犯罪集团给被害人的人身、心理造成了伤害及财产的损失,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合议庭将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择日宣判。(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李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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