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支持疫情防控 增值税优惠政策持续到今年底

泉州晚报   2020-07-30 08:35

  税务部门讲解税收减免政策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等部门举办新一期线上专题宣讲会。

  宣讲会邀请泉州经贸学院老师陈小凤,针对近期税务总局、省局下发的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税收减免政策进行解读。宣讲分为增值税优惠政策及申报要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申报要点、其他税种优惠政策、社会保险减免政策等部分。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均进入关键阶段,为深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聚焦“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四力”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切实发挥税收服务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的作用,认真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费优惠政策,助力抗击疫情,为企业复工复产注入活力。

  据悉,增值税减免政策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等。以上优惠政策均执行至今年12月31日。(记者游怡冰 通讯员张依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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