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现场交通违法可异地处理了 6月30日起全国全面实施

泉州晚报   2020-07-02 08:45

  相信很多驾驶人都经历过处理异地交通违法的“痛苦”。不过,即日起,这种耗时耗力的事可以省了。记者昨日获悉,按照全国非现场交通违法异地处理推广进度,泉州交警于6月30日起开展非现场交通违法异地处理工作。

  据交警介绍,修订后的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推出了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异地处理改革措施,在试点的基础上,6月30日起全国全面实施。

  根据新政,当事人对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除了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还可以自主选择在发生地以外的任意地方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当事人明确接受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协助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履行调查交通违法行为事实、告知处罚内容和当事人的权利、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程序,并由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记者黄枫 通讯员赵美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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