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十条措施 优化营商环境

闽南网   2020-05-21 09:40

  闽南网5月21日讯(闽南网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 王芳 苏晓晖) 记者从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泉州出台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十条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间、加大扶持力度、减轻企业负担,完善监管机制,实现放管结合,措施兼具创新性、实用性和操作性的特点,将有效为泉州民营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在优化审批服务方面: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将企业开办时间(含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压缩至2.5个工作日;将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合办(“证照合办”)的适用主体拓展到企业,适用的行业拓展到利用自动售卖设备从事食品经营及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餐饮外烩经营者; 持续推进简易注销改革;允许使用“研究院”等字样作为企业名称中的行业特征,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实行“告知承诺”,简化食品网络经营的环节及申请材料,食品自动售货及餐饮外烩经营许可试行“一证通行”。

  在知识产权的运用及保护方面:加快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实施专利导航创新发展计划,同时通过建设知识产权网络保护监测室等方式为企业维权。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将新建电子汽车衡(衡器载荷测量法)检定装置、烘干法水分测定仪检定装置等5个社会公用标准,为企业提供就近快速检定服务;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修复机制的条款,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符合修复条件的市场主体及时进行信用修复,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据统计,截至2020年4月30日,泉州市已有各类市场主体108万户,其中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33.5万户,个体工商户74.5万户,市场主体总量继续位居全省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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