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全体职工可领消费券 人均500元以内

泉州晚报   2020-04-28 09:50

  为引导广大职工、工会会员积极消费,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市总工会、商务局、财政局近日联合发文,明确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可向全体职工、工会会员发放疫情防控特殊慰问消费券。

  据介绍,此次特殊慰问消费券预计发放总额为1.5亿元。由各基层工会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发放电子消费券。消费券分文旅券和乐购券两种。其中,文旅券指定用于餐饮、住宿、旅游、健身等文旅项目消费,乐购券用途不限。为提振各地经济信心,各地基层工会倡导消费本地企业生产的纺织鞋服、建材家居、食品饮料及扶贫农副产品等民生用品,鼓励商贸、餐饮、酒店、文旅等行业消费,以促进内需。

  4月29日起,各基层工会即可登录“泉州文旅”官方微信公众号购买电子消费券,向本单位工会会员发放。电子消费券自领取日起有效期60天,到期后自动失效。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消费券属疫情防控特殊慰问,属基层工会送温暖费开支范围,不挤占职工集体福利支出额度。基层工会经费如果面临不足,可依据工会相关规定,由基层工会向所在单位申请行政经费补助。(记者陈淑华 通讯员李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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