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法院对黑恶案件集中宣判 身犯八宗罪“黑老大”被判25年

泉州晚报   2019-11-27 09:32

  昨日,泉州市中院组织晋江、石狮、南安、安溪、永春5家基层法院集中宣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7件43人。据悉,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泉州法院开展的第十一次黑恶案件集中宣判活动。

  南安法院宣判现场

垄断赌场非法讨债 19人获刑

  昨日,在洪某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共有19人获刑。

  法院介绍,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洪某慧纠集被告人周某委、洪某成等人,逐渐非法垄断了南安市英都镇区域的赌场经营,并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恶名”初步形成。

  2016年10月间,洪某慧纠集周某委、洪某成等人聚众斗殴,社会影响恶劣。2017年1月起,洪某慧纠集周某委等人,在英都镇区域内使用诈赌工具及“赌博药水”实施诈骗,而后有组织地对被诈赌对象进行非法讨债,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从中攫取巨大经济利益。

  该组织成员众多,组织、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固定,有明确的组织约束、管理方式,并且通过违法犯罪,牟取了大量经济利益用于豢养组织成员、维护组织稳定、壮大声势、预谋犯罪,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百姓,严重危害了当地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

  南安法院认定洪某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8人也均被判处刑罚。该案共追缴违法所得150余万元。

8人认罪认罚 获得从宽处理

  2019年3月至5月间,被告人王某保、刘某明、许某战、王某、石某炜、唐某智、单某、李某及张某(另案处理)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分分合合在石狮市多家酒吧,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相对固定的恶势力团伙。

  公诉机关提出量刑幅度建议。在辩护律师的见证下,该案8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昨日,他们分别被石狮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6年9个月不等。

  法院介绍,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新刑诉法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及《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为涉黑恶犯罪案件办理提供了更多的法律依据,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黑恶势力案件的办理效率、教育转化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坚持深挖根治 多名“漏网之鱼”被追责

  昨日,南安法院、安溪法院各公开宣判了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永春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及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晋江法院公开宣判两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石狮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据悉,此次集中宣判聚焦重点领域,对实施操纵经营“黄赌毒”、充当“地下执法队”、使用“软暴力”讨债等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依法严惩。贯彻宽严相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自愿认罪认罚的涉黑恶犯罪被告人给予程序和实体的双重从宽激励。坚持深挖根治,黑恶势力团伙的“漏网之鱼”刘某、王某伟、许某耀、王某以及吕某淼、王某宏等人均被绳之以法。坚决“打财断血” 依法加大判处财产刑力度,对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违法所得,铲除黑恶势力犯罪滋生土壤。(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林艳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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