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改装电动三轮车乱象反复回潮 如何才能长效管理

泉州晚报   2019-07-17 09:49

  泉州网7月17日讯连日来,泉州网持续关注改装电动三轮车“横行霸道”,其不仅有损城市形象,且存在安全隐患。对此,泉州交警部门表态,将持续予以重拳打击,让这些隐患重重的电动三轮车没有生存空间。但交警部门也坦言,单靠交警“单干”很难长效治理。

  记者获悉,去年以来,仅浦西万达段交警就开展了5次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但每次整治后不久,乱象很快又回潮。市民不禁心生疑问:电动三轮车到底能不能上路?能不能营运?相关规定又是如何规定的,执行是否到位?如何才能形成有效治理?

  交警对违规上路的电动三轮车进行处罚

谁在监管

  “四不像”出难题 没明确主管部门

  满街乱窜的载客电动三轮车,究竟属于什么车辆?说它是非机动车,它的功率、重量又明显超标;说它是机动车,它又没被列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机动车目录,无法上牌管理。这样的“四不像”,成了泉州市区的一大怪现象,更成了多个职能部门的监管难题。

  11日,鲤城区多部门联合开展非法营运三轮车及车辆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出动了百余名执法人员。记者跟随行动发现,虽然出动了交警、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多个部门,但打击电动三轮车违规载客,目前仍没有一个明确的主管部门,现场基本成了交警部门的日常执法。

  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电动三轮车上路营运无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工商主要负责检查车辆质量是否过关、是否有正规来源,但泉州没有生产电动三轮车的厂家,对电动三轮车的生产无从管起。而城市管理局在整治行动中则起配合作用,主要是针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现象进行查处。

  这样一来,车辆非法营运由交通局、交警部门来管理,但是查处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又不在交通局的职责范围内。绕了一大圈,一场多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真正整治电动三轮车的只有交警部门。

  电动三轮车夜间非法营运,避开交警执法高峰。

能否上路

  没有相关依据 无法登记上牌

  据泉州交警支队有关人士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8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据介绍,目前市区行驶的电动三轮车,明显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标准,故无法列入非机动车范畴。若作为机动车,它并没有列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机动车目录,因此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依法不予注册登记,而未经公安机关登记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记者在市区街头看到的一些电动三轮车挂着牌照,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据交警介绍,有的是车主自行在车身上喷涂号码伪造的,有的是挂报废三轮车的旧号牌。

  “连牌照都没有的电动三轮车,肯定不能作为营运车辆。”泉州市交通局相关工作人员称,目前还没有一辆电动三轮车到他们部门申请营运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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