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来泉州开展渔业法执法检查

东南早报   2019-06-08 08:57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来泉州开展渔业法和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

  加快转型升级 推动渔业经济创新发展

  5日至6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琪玉带队来泉开展渔业法和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参加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晋江市力绿水产品加工企业、福大育种厂和深沪中心渔港,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泉州市、晋江市政府贯彻实施渔业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情况汇报。会上,与会人员还就我省实施办法的修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黄琪玉充分肯定了泉州市在贯彻实施渔业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推进渔业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等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效。他强调,要更加重视,充分认识实施渔业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重大意义,紧扣“提质增效”和“绿色发展”两个目标,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要更好保护,切实保护好渔业资源,保护好渔业生态,科学规划,科学养捕,促进渔业绿色发展。要更大提升,积极调整渔业产业结构,实现渔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升渔业产业的质量和效益。要更严管理,按照严格规范的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制度约束和监管执法,多管齐下,保障渔业产业健康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灿辉,市委常委、晋江市委书记刘文儒等参加相关活动。(记者颜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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