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开展“3·15”宣传活动 努力打造放心消费环境

闽南网   2019-03-15 17:10

  闽南网3月15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王惠敏 通讯员 苏晓晖  文/图)3月15日,一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在泉州市鲤城区开元盛世广场举行。该活动由泉州市、鲤城区两级市场监管局、消费者委员会、文明办联合主办,泉州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等40多家单位参与现场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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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主动参与到3·15宣传活动中

  今年“3·15 ”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为“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据了解,活动紧紧围绕年主题开展宣传,旨在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自律,尽快形成公正、科学、公开的信用评价体系;通过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用诚实守信打造品牌形象;进一步鼓励引导消费者依法主张自身权益,主动参与消费后评价,让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打造放心消费环境。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陈晓丹告诉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m.mnw.cn)记者,信用方面的投诉涉及面广,如违约、不提“三包”、营销前虚假宣传等。市场监管部门正在探索建设消费投诉公示,即对被投诉的情形,采取一定的方式进行公示。这样,市民通过公示平台就可加强了解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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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到泉州市市场监管局12315消费投诉举报处反映问题

  活动吸引了不少市民参加。在现场,不管是闻讯而来,还是路过看到,很多市民都会到现场咨询“窗口”拿宣传册、提问题,现场工作人员则耐心解答。陈女士住在附近的北门街,得知有3·15宣传活动,便特地到现场。她告诉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因在平时生活中频繁接触保险、证券等,就想多了解一些金融知识,以更好地应用,防止陷入骗局等风险。参与此次活动,她颇有收获。

  除了咨询,一些市民还现场投诉举报问题。据统计,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材料7880份,接受消费咨询580多人次,现场受理消费投诉8件、举报无照经营1件。现场受理的投诉主要涉及房地产、物业、征地、电信等问题。泉州市消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虽然相关投诉举报没有当场解决,但相关职能部门会在活动结束后抓紧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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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工作人员为市民解答关于房产、物业等方面的咨询

  “去年,全市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各类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05623件。其中,各类咨询89839件、举报1876起、投诉1390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24万元。”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服装、鞋帽类消费投诉在投诉件总量中排名第一,通讯服务类和交通工具类消费投诉分列二三位。今年,他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特别是要针对热点难点问题狠下功夫,切实维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活动期间,泉州市、区两级个体私营协会还组织部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在广场设立便民利民服务点,免费为市民提供159人次的美发、修电器、配钥匙、义诊服务。

  据悉,除这场现场活动外,连日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还接二连三开展了系列“3·15”宣传活动。如到丰泽区圣湖社区、东涂社区举办“科学保健,理性消费”专题讲座,100多位老年人受到了启发和教育;到鲤城区伍堡社区开展“发掘药膳资源,传承养生文化”“如何正确选购保健食品”等讲座,赢得到场参与活动的40多位居民的欢迎与好评;会同泉州市快递行业协会开展快递服务行业消费评议,通报快递服务行业消费评议报告,并与12家到会的快递企业代表签订《泉州市快递行业诚信公约》,推动全市快递服务行业服务提质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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