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安大桥洒满碎石”追踪 驾驶员被记9分罚1520元

闽南网综合百度百科   2019-03-07 19:24

  闽南网3月7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白荣辉杨晓旋)本周一,泉州市区田安大桥往江滨南路匝道方向,上百米场的路面洒满碎石,该路口为此进行了临时管制,而肇事的车辆却不在现场。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m.mnw.cn)记者也曾做相关报道《泉州田安大桥:碎碎碎石碎一地!路口管制,过往车辆请注意!》。事发后,晋江交警介入调查,并于今日通报案件进展。目前,涉事驾驶人及车辆均已到案。

  晋江交警大队对此高度重视,联合相关部门成立专门调查组。经多方走访、调查,于3月6日确定肇事驾驶人李某宝及车辆。

  经查明,3月4日凌晨3时许,李某宝驾驶闽E5**17重型半挂牵引车后牵引闽DQ**8挂车(满载用于炼铁的石灰石),从泉州后渚港沿晋江大桥经丰海路、江滨北路、田安大桥往安溪某钢铁厂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江滨南路,驾驶员李某宝停车检查车况时,发现闽DQ**8挂车用来固定后门的铁链发生断裂,造成后门自行打开,车厢内运载的石灰石少了很多。

  随后,驾驶员李某宝赶紧用螺丝把后门绑好加固后,未及时报警,仍继续驾驶车辆往安溪方向行驶,于凌晨6时许到达安溪某钢铁厂。经调查,闽E5**17重型半挂牵引车离开后渚港时,过磅车货总重为86160kg,到达安溪某钢铁厂过磅时剩74440kg,倾洒的石灰石约为11720kg。

  李某宝到案后对其3月4日驾驶闽E5**17重型半挂牵引车后牵引闽DQ**8挂车超载行为及造成货物倾洒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按照相关规定,晋江交警大队依法对李某宝驾驶未按期参加检验且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予罚款1520元,并记9分;对李某宝驾驶货运车辆发生“滴撒落”的违法行为,移交至晋江市池店镇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处理;并通知约谈涉事企业:车辆所属厦门贞鑫建材有限公司及车辆实际所有人陈丽清,责令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并通报当地主管部门及应急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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