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新规 可申请三方面补助

东南早报   2019-02-23 09:22

  为提升全市养老服务质量水平,昨日下午,泉州市民政局组织全市各县(市、区)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及辖区内养老机构在市养老服务组织孵化基地开展养老培训会,对养老机构专项补助申请及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做了解读和分享。

  会上详细介绍了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专项补助的申请条件、补助标准及申请所需材料等。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专项补助申请主要分为一次性开办补助、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护理补贴等三方面。

  各补助对象可以申请的补助标准具体包括:用房屋自建,且核定床位数在50张以上的新增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各级政府一次性补助标准为1万元;用房屋租赁,且租用期限在5年以上,核定床位数在50张以上的新增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各级政府一次性补助标准为5000元,分5年拨付;提供失能老年人照料服务的民办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实际入住的失能老年人数统计,按年平均给予每床每年1200元的护理补贴,省、市、县按5∶1∶4进行补助等多项补助标准。

  据悉,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所有养老机构均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功能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连锁化养老机构;实现养老服务质量管理大数据化。

  记者了解到,我市正持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现阶段专项行动的推进措施包括大检查指南基础指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化、推动医养结合深入发展、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等。(记者龚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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