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 倡导安全文明出行

泉州晚报   2018-12-03 08:54

  昨日,记者从市安办获悉,即日起至12月10日,我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瞄准重点路段、重点车型、重点违法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常识普及、交通违法危害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警示等宣教工作,增强全民交通文明素质,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曝光典型违法和事故案例

  此次“交通安全宣传月”宣传重点:普及安全常识,阐述“自律、包容、礼让、文明”的现代交通理念,开展客货车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解读,防御性驾驶、高速公路长下坡、隧道以及冬季雨雪雾恶劣天气安全行车常识普及。重点针对普通道路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高速公路不按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行人上高速公路等严重扰乱通行秩序行为,以及酒毒驾、“三超一疲劳”(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易肇事肇祸行为,阐述违法危害性及法律后果,曝光典型违法和事故案例。

  同时,集中宣传和报道交通执法部门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都门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和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严查严管交通违法行为等工作措施及成效,传播“路上的感人瞬间”等文明交通正能量。

多种形式宣传造势

  我市将通过开设专版专栏、专题采访、在线访谈、现场连线、刊播交通安全宣传片、文明交通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主题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加大隐患曝光,强化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同时利用部门官方网站、行业媒体、单位微信微博、LED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围绕宣传主题,刊播交通安全宣传片,发布文明交通提醒和冬季安全行车常识。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通过举办文艺晚会、网上直播等,扩大宣传覆盖面。

  各地各部门将结合近期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及辖区道路交通实际,精选制作一批安全行车常识类、违法事故案例类的挂图、折页、教育警示片等宣传材料,通过“双微”推送、短信发送、窗口分发、LED户外显示屏播放等方式,广泛刊播宣传。

加强恶劣天气预警提示

  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密切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本地天气变化情况,提高交通安全预警能力。特别是一旦遇有恶劣天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组织实施交通管制,并提前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以及微信、微博、手机短信、户外LED显示屏、地图软件等媒介,及时发布提示警示信息,实时开展交通信息诱导。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将在长下坡、急弯、事故多发路段增设警示牌、电子公告栏等,加强警示提醒,严防发生多车相撞事故,避免大规模交通拥堵。

  此外,各地教育部门将牵头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主动对接公安交警部门,对辖区内校车管理人、随车照管人、驾驶人等开展面对面教育和安全提示。利用校讯通短信发送平台、家长会、学生大会等方式,广泛宣传乘坐“黑校车”的危害,提醒学生不乘坐超员车辆、非法客运和货运车辆,劝告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运送学生。(记者王金植 通讯员陈庆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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