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哪来的勇气? 男子违法拒查还辱骂交警

东南早报   2018-09-30 08:56

  庞某在高速上行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被查时,不但拒不配合,还公然辱骂执法交警。最终,庞某不但被高速交警处以罚款200元,还被派出所民警罚款200元。

  25日傍晚,泉州高速交警四大队民警在晋江南执法服务站查纠车辆违法时,发现一辆泉州牌照的小型面包车存在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要求驾驶员庞某出示行驶证、驾驶证,当场指出庞某的违法行为,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

  由于庞某是受聘的驾驶员,薪资较低,听到罚款200元后心中不服,情绪激动,不但不配合执法,还大声辱骂执法交警。交警正要对其开罚单时,他迅速夺回驾驶证拒不交出。交警几次警告无效后,告知当事人如果再不配合执法,将会构成妨碍公务违法行为。随后,庞某伙同其同伴威胁执勤交警。见此情景,交警联系了就近的石狮灵源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并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最终,在视频证据以及民警的说服下,庞某对其行为表示悔过,并称以后一定遵守法规,配合交警执法。最终,庞某因机动车从匝道驶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被高速交警罚款200元,因阻碍执行职务被灵源派出所罚款200元。(记者 林志安 通讯员 陈旖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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