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濑“鼻舒堂”涉虚假宣传被南安市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
鼻炎引发癌症、老年痴呆!就问你怕不怕?现有“百年古方”“三步还你鼻腔健康”,就问你信不信!不管你信不信,反正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调查后是不信的。
昨日,记者从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他们对洪濑某医疗器械店涉嫌虚假宣传进行立案。
近日,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鼻舒堂”涉嫌销售假药、发布违法虚假广告专项整治排查行动。执法人员来到洪濑镇某医疗器械店,发现该店门两侧标示了“中华老字号传承”“百年鼻炎古方”,正上方招牌标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鼻舒堂”等用语。在店内的墙壁上还悬挂有“鼻炎究竟有多可怕你知道吗”的宣传牌,另外还有“全球72%的鼻咽癌发生在中国,90%都是因为鼻炎久治不愈造成的”“鼻咽仅次于艾滋病,是对人体免疫系统破坏性第二大的疾病,可致多种并发症”“79%的老年痴呆症是由鼻炎引起的”“鼻炎患者心脑血管发病率是常人的4倍,感冒发烧及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病率是正常人的15倍”“鼻炎导致味觉丧失严重摧毁人的消化系统”“儿童和青少年患有鼻炎,会影响智力和身体发育,导致面部畸形”等内容。
此外,执法人员在现场还发现两款广告宣传单,其中一款标示有“政府保护项目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百年传承古方”“鼻舒堂百年鼻炎古方非遗文化传承覆盖全国31个省/市、400年传承古方、全国近1500家门店”“不要让孩子输在鼻炎上”等内容。在另一款广告宣传单上标示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制作工艺”“政府保护项目鲁政字[2009]232号全国2000家实体店”“三步还你鼻腔健康”“热烈庆祝鼻舒堂荣登CCTV发现之旅、CCTV品牌对话、CCTV电影频道”等内容。
执法人员要求店家提供能证明广告内容的材料,店家无法提供。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表示,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目前,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行为已立案调查。(记者 陈江涛 通讯员 张晓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