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动真格 老赖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闽南网   2018-07-06 19:47

  闽南网7月6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王惠敏)7月6日上午,一份落款是福建泉州外国语学校的《告知书》,在朋友圈热传。其大意是,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新生父母任何一方是老赖,学校将不给予其子女办理初一新生入学手续。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m.mnw.cn)记者采访获悉,泉州外国语学校当日为让家长事先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而发该《告知书》,确认无失信问题才允许报名。泉州市教育局确实发布了相关通知,将督促泉州外国语学校按规定进行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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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外国语学校发的《告知书》

  学校:发《告知书》是为了让家长事先查询

  据了解,泉州外国语学校是私立全日制完全中学,拥有初中部、高中部。针对此事,该校王贵斌校长告诉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近几年,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工作,中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都出台了相关的工作意见和实施细则,高收费学校(民办学校)在校学生父母任何一方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学生应转到生源所在地非高收费学校就读。在新生入学报名阶段,学校需查询学生家长诚信信息,若学生家长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学校应拒绝其子女办理入学手续。

  王贵斌校长说,这几天是泉州市教育局规定的初一招生时间。当日报名人数众多,学校通过《告知书》请家长先通过失信查询平台自查,确认无失信问题才允许报名。之后,学校再把第二次关,组织人员对报名的学生家长逐个进入平台进行审核。如果还发现有家长是失信的,仍会按上级要求劝其回生源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

  教育局: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

  据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七) 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其中包括限制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根据相关规定,泉州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细则》规定,在高收费学校入学报名阶段,学校应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hixin.court.gov.cn/)、全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信用泉州”网站或人民法院推送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的,应拒绝其办理入学手续,并告知其到非高收费学校就读。

  泉州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教育局确实发布了要求高收费私立学校对校生父母是否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逐一排查。泉州外国语学校(系高收费私立学校)所发《告知书》中,没有提及针对高收费学校等内容,容易引起家长及市民的误解。他们也将督促学校按规定进行排查。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不能去高收费的学校,但并未侵害他们子女的受教育权,只要是普通收费的学校、公办学校都没有这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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