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至6月30日 泉州将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安委会了解到,6月1日至6月30日,泉州市将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
泉州市将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市县两级政府安委会各组织3—5个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深入县、乡和重点企业集中宣讲。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动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企业现场观摩,借鉴经验做法,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泉州市还将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选择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炼、有限空间、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和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广泛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
开展现场安全宣传咨询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在当地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及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演讲比赛、有奖竞猜和虚拟现实体验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广泛发动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者、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员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服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安全生产专家走进企业开展访谈,深入挖掘、宣传推广一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重特大事故、改革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广泛宣传、推广一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标杆企业,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纳入到年度考核任务中,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逐步形成相对规范的活动内容和模式;组织多个宣讲团深入企业、学校、机关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家庭、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
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答记者问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采取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片网络展播等方式开展网上警示教育活动。
此外,泉州市还将开展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围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组织专业力量,精心创作并择优推荐一批警示教育片、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科普影视作品等安全文化精品,持续传播,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共享优秀成果。(记者王金植通讯员廖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