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将开展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

泉州晚报   2018-05-18 19:11

  为加强泉州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提高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化解食品生产安全风险,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开展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进一步掌握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状况,梳理食品生产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并采取针对性治理措施,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生产安全事件和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推动食品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的总体目标。

­  各地将结合区域特点制定重点风险问题清单

­  记者了解到,近期,泉州市根据近年来食品风险排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和日常监管等情况,制定了《泉州市食品生产重点风险问题清单(2018年版)》,用于指导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风险排查工作。

­  紧接着,泉州市各县(市、区)将结合区域特点和实际情况,梳理排查,有针对性地确定本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重点问题、重点产品、重点区域以及重点企业目录清单,形成“一县一清单”,并以清单目录管理方式,采取针对性、靶向性的分类重点排查整治措施,严防严管严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的发生。

­  根据《通知》,泉州市将强化瓶(桶)装饮用水、茶叶、藻类及其制品、酒类、蜂产品、糕点、饼干、调味品、乳制品、肉制品、糖果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产品的监管和综合治理;将晋江、安溪、南安、惠安、石狮等生产企业较多的5个县(市、区)列为市级重点区域,其中,晋江市安溪县已被列入省级重点区域;重点整治使用来历不明原料、非法添加、掺杂掺假、滥用食品添加剂、虚假宣传、虚假标注、标签标识不规范、超许可范围生产等8个方面突出问题;同时将抽检监测发现不合格或存在问题的,被投诉举报或媒体曝光的,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以及生产高风险食品、特殊食品、特殊人群消费食品等4类食品生产企业列为重点对象进行整治。

­  严防原辅材料带入风险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  排查整治工作将从本月起持续至今年11月2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为企业自查阶段,各县(市、区)将召开辖区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及重点对象会议,组织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整改到位。

­  第二阶段为排查整治阶段。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地食品监管部门将结合辖区实际和问题清单,对辖区集群性产品、可能存在行业性“潜规则”产品和易于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产品等重点产品,通过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梳理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重点排查使用非法原料、掺杂掺假、虚假宣传、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对存在风险隐患和问题的,监管部门将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涉嫌违法违规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  在排查整治阶段中,企业一要做到严防原辅材料带入风险,其中,分装企业应建立实施进货查验制度、原辅料验收制度,杜绝使用来历不明及不合格食品原料。二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关键环节、关键工艺、关键参数控制,防范生产过程管控不到位的风险。三要及时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对于不合格食品,监管部门将依法采取查封及暂停生产、销售、使用和召回等措施,防控安全风险扩大。同时排查问题原因,跟踪监督企业整改落实,及时反馈风险问题排查及处置结果。

­  第三阶段为总结提高阶段。监管部门将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情况进行梳理,进一步完善辖区食品生产重点风险问题清单,根据排查情况及企业风险等级评定情况,合理确定监管频次,并采取针对性措施。(记者陈云青通讯员朱青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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