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腿被车撞伤养伤期间摔下床身亡 交通肇事者要不要负责?

海丝商报   2018-05-09 09:26

­  老人被车撞伤腿脚,在家养伤期间从床上摔下死亡。老人死亡是否跟之前的车祸肇事司机有直接关系?近日,南安市联合调解中心就调解了这样一起案件。

­  今年1月26日12时许,南安市一外卖公司配送员聂某在骑电动车送餐途中,不慎撞到75岁男子吴某。送医诊断时,医生发现老人左小腿有骨裂现象。当时,医生建议了两种治疗方案:要么打石膏,要么做手术。

­  但这两种治疗方案都被老人拒绝了,他当时觉得外卖配送赚钱不易,想自己找民间中医开些中草药在家敷腿治疗。在敷草药治疗时,外卖公司管理人员也到家中看望过老人,并提出给予赔偿,但老人及家属认为伤情不是很严重,等敷草药一段时间后看效果,再谈赔偿事宜。

­  2月19日,吴某在家疗养时不慎从床上摔下致死。

­  吴某家属认为吴某的死,与被外卖公司配送员撞到有直接关系,要求外卖公司赔偿10万元。而外卖公司认为撞伤吴某与他不慎从床上摔下致死是两码事,没有直接因果联系,他们愿意承担撞到吴某的责任,并出于人道主义上适当增加补偿,提出赔偿6万元。

­  5月2日,双方当事人到南安市联合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  南安市联合调解中心调解员黄家栋表示,本案属于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案件,其构成要求4个条件,即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有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  本案中虽然发生交通事故在先并致死者受伤,但导致老人死亡原因并非交通事故,而是因疏于护理致老人二次受外伤所致,该摔伤行为完全割断因果关系,故本案不符合上述构成要件,依法不能要求交通肇事行为侵权人承担死亡的赔偿后果。

­  经调解,家属降低赔偿额至9万元,外卖公司提高到8万元。最后,双方各退一步以8.5万元达成赔偿协议。5月2日,双方在南安市联合调解中心签订调解协议。(记者 陈江涛 通讯员 李志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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