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自来水水费缴费期延长为每月10日至25日
闽南网 2018-05-04 18:36
闽南网5月4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今日,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m.mnw.cn)记者从泉州市自来水公司获悉,本月起,泉州自来水缴费期将从原先的每月15日至25日调整为每月10日至25日,延长缴费时间。在每月10日至25日,市民缴交的水费均属正常时限内缴费,不会产生违约金。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约有30万户受惠此便民措施,主要分布在晋江北岸片区,以及洛江区双阳、河市区域。市民如有签约银行代缴的,将于每月10日起划扣水费。
泉州市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提醒,如需获得免费的自来水服务短信,可拨打“968812”供水服务热线,或者到各营业窗口办理手机号码信息登记,每月可获得水费信息。同时,市民也可关注“泉州自来水”(qzszls)公众服务号,进行户号绑定,可以实现水费信息查询、缴交水费等相关供水业务的查询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