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泉州市专利行政执法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泉州晚报   2018-04-16 17:49

­  记者从泉州市知识产权局获悉,日前,泉州市出台《泉州市专利行政执法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创新管理方式,规范监管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  按照《方案》,泉州市将建立健全“一单两库”,即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工作需要,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及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  建立“双随机”抽取机制。将专利代理机构名录库、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市场主体名录库及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登记在册,从相应的名录库中通过计算机程序随机抽取方式选取执法检查人员、确定抽查对象,并由有关人员现场监督。随机选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如果存在应予回避的情形,应当重新选派检查人员。

­  针对专利代理机构的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家,采用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抽查工作。针对假冒专利行为的抽查,每年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家,采用实地检查方式开展抽查工作。对投诉举报多或检查中有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可增加抽查比例或频次。对1年内已被抽查过的检查对象,应避免重复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开展实地抽查工作时,被检查对象不积极配合的,应当说明情况并纳入相关征信记录。

­  建立健全“一抽查一通报”制度,按照“谁抽查、谁通报”的原则,抽查结束7个工作日内应当向社会及时公布检查对象名单、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并按要求录入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达到“惩处一例警示一片”的效果。(记者林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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