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依法对河市镇溪头村一宗违建实施二次强制拆除 东南早报 2018-04-11 19:08 8日,泉州市洛江区执法局联合河市镇政府开展专项治违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依法对河市镇溪头村一宗违建实施二次强制拆除,拆违面积120平方米。 今年2月24日,洛江区执法局联合河市镇政府,依法对该处违建实施彻底拆除。近期,河市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违建当事人伺机利用节假日复建,执法队员当即进行劝导并要求其自行拆除,但当事人仍执意抢建。为严肃法纪,洛江区执法局联合河市镇政府,迅速组织拆违行动,依法对该违法建设实施彻底拆除。(记者李心雨通讯员林翀凯彭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