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发布规避装修“陷阱”的警示

泉州晚报   2018-03-13 19:58

­  装修猫腻太多,消费者从买材料、施工到验收,各个环节稍不留意就会中招。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泉州市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昨日发布了规避装修“陷阱”的消费警示。

­  近年来,不少家装公司为招揽客户,推出套餐、团购价等低价策略吸引消费者。这种装修模式主要是通过对主辅材料、家具、配饰等产品的整合,根据不同套餐额度提供相应的装修方案,同时还可以根据消费者个性化的需求作出调整,让不少消费者很心动。

­  然而,装修公司往往没有告诉消费者,“套餐仅供参考”,在消费者交意向金、预付款或者定金后,装修设计人员会根据上门测量的结果,出具“真实的”装修预算。这笔费用通常远远高于消费者选定的套餐,但此时如果消费者不认可,经营者就有各种理由不退还消费者所交预付款。

­  此外,当装修完毕之后,业主好不容易能住进新家了,往往看到鼓起来的瓷砖、不平整的墙面、漏水的马桶等。当业主提出维修要求时,装修公司常以各种理由推诿,甚至置之不理。据悉,家装质量问题主要存在安装、管线等隐蔽工程铺设不合格;墙面、地面不平,瓷砖空鼓、墙面裂缝等。同时还包括“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等。

­  泉州市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装修服务和建材商品时,要选择信誉可靠、质量好的商家,查验其证照和资质等级证书是否齐全。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其是否按时参加企业年报、有无行政处罚记录等信息,或者可以通过一些家装网站了解其口碑、知名度和信誉度等。

­  同时,消费者在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内容要明确、详细、可操作,比如在装修套餐合同中,应标明家装涉及材料的品牌、型号,不能笼统地用“国内名牌”“国际名牌”之类的字眼代替。如果委托装饰公司选择建材的话,要妥善保存装饰公司提供的预选材料样品,以便日后检查对照。合同中要详细注明施工工期、质量要求、装修材料明细表等。此外,还要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明确工程延期装修的违约金等,以免装修公司拖延工期。(记者陈云青通讯员苏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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