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 查处非法营运车辆

泉州晚报   2018-02-27 08:58

­  春节过后,务工人员和学生返程出行增多,“黑车”违规载客乱象又频频出现。为维护辖区客运秩序,保障乘客出行安全,泉州市交通执法支队鲤城大队于近日分别在源和1916创意产业园、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市中医院三地连续三次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部。

­  昨日,一部白色小轿车驶入交通执法人员的视线。该车在源和1916创意园入口处停下,疑似“黑车”,执法人员随即上前检查。

­  “您好,由于您无法提供闽C×××××号小轿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已涉嫌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执法人员告知驾驶员。

­  “我刚从前面新华路通过平台叫车软件接到乘客,到这边不到3分钟,您能不能放过我,拜托了。”驾驶员非常沮丧地说道。

­  “本想趁着放假休息的时候赚点外快,加入平台接单也才一两天,这车是我大哥的,没想到今天被抓了,一会回去肯定被骂惨了。”驾驶员见执法人员不为所动,哽咽道。

­  “非法营运害人害己,请配合取证调查,谢谢。”执法人员坚决说道。其实,对于这类哭诉、忏悔、辩解等“小伎俩”,执法人员已经司空见惯。随后,执法人员依法暂扣其车辆。

­  执法人员提醒,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具有合法营运资质的私家车参与非法营运,一旦被交通执法部门发现并查处,将面临5000元至2万元的处罚。(记者王金植 通讯员胡克慧 齐怀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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