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男子宿醉大年初二回丈母娘家 路上被查扣12分
惠安交警 2018-02-19 10:47
大年初二回娘家,这个时候总是免不了要陪老丈人喝上一口,和亲朋好友举上一杯。酒可以喝,但喝了酒就千万不能开车!还是那句话“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可这位“哥”还没到丈母娘家里就被抓了,让我们来看看怎么回事吧!
大年初二隔夜酒被查
2月17日上午9时20分,交警大队紫山中队拦查到一辆闽DR9**H黑色小轿车,驾驶人郭某脸色异常红润,眼眶微红,一看就像是宿醉的疲惫状态。民警立即请郭某下车接受检查。郭某磨磨蹭蹭、神情慌张,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检测,郭某酒精含量达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得知情况,民警大吃一惊
经民警询问,他郭某一五一十的说道,初一晚上庆祝新年,他跟亲戚朋友聚会,喝了些酒。初二起来,他料着自己酒量还行,并且认为大过年的交警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一大早就上路执勤,于是冒险握起方向盘开车上路。

当民警询问郭某从哪里出发到惠安,郭某的回答着实让在场的民警吓了一跳。在这种状态下,竟从漳州一路开到惠安!
现场民警对严某进行了严肃的教育,并对郭某处以记12分,罚1000元,暂扣驾驶证的处罚。
交警提醒
春节期间亲人团聚,喝酒庆祝在所难免。但安心喝酒要杜绝驾车,这样才能过个平安祥和的喜庆年!
春节期间惠安交警将坚守路面一线,持续开展全天候整治酒驾、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在午后、夜间、凌晨、民俗活动时间等重点时段,以城市涉酒娱乐场所、农村喜庆民俗活动场所周边道路、旅游景周边设置执勤卡点,严厉查处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私家车等车辆的酒驾、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