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全面推行“路长制” 专管农村公路

闽南网   2018-01-30 17:46

  闽南网1月30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林泳坤)今日,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m.mnw.cn)记者从泉州市交通委获悉,截至1月29日,全市各县(市、区)、泉州台商区已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成立县、乡(镇)两级路长办公室,负责路长制管理和考核,协调督促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

  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责任体系,泉州各地在成立两级路长办公室的基础上,相继设立了县、乡、村三级路长,具体负责资金筹措,组织做好所在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以期实现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畅、安、洁、优”农村交通出行条件。

  具体而言,三级路长是指,在县级设立总路长,由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在各乡镇设立乡镇路长,由乡镇主要负责人担任,各建制村也相应设立村路长,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在今年3月底前,泉州还将招募选聘并培训一批乡村道专管员,专管员每人原则上负责巡查管理片区内约30公里的乡、村道路况,及时报告灾毁、隐患和侵害路产路权等方面的信息,协助现场执法和调处涉路纠纷。

  泉州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还介绍,依托“路长制”,泉州将对现有交通量大、难以满足出行需求的县、乡、村公路进行改扩建,尽快消除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交通瓶颈,同时,加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道路安全隐患整治的投入,并着力创建一批生态示范路,确保农村交通出行更加便捷、安全、舒适。

  此外,今年泉州将重点推进通建制村道路“单改双”、县乡公路网络化、农村干线路改建提级、养护生态示范路等工程,继续实施“交通+特色产业”行动,全年计划建设改造农村公路200公里以上,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0公里,改造危桥15座以上,推进重点扶贫县(市)资源路、旅游路、产业开发路建设100公里以上。同时,将指导推进国家级、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继续选树一批市级示范乡、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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