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上遏制孔明灯和烟花爆竹进入林区 泉州将严查非法销售场所

泉州晚报   2018-01-24 09:37

  23日,记者从全市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会上获悉,目前泉州市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重要时段,即日起,全市各地将依法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场所,禁止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

­  随着春节临近,大量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学生放假,进山旅游和春节民俗用火频繁,是春季森林防火重要时段。

­  记者从市森林防火办了解到,为全力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我市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旅游景区、景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寺庙及人员活动密集区域等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加强管护,明确责任区和责任人,切实把防控应对措施落实到人头、山头;加强火源管控,进一步排查火灾隐患,重要区域将加强巡山管护,必要时进行全方位、全时段巡查;提前防守、靠前驻守,在路口设卡检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山。

­  对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各地将严查非法销售的场所,从源头上遏制孔明灯和烟花爆竹进入林区。凡因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引发森林火灾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记者 颜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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