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美仙山小区:剪刀从天而降砸伤人 伤者紧急送医

新闻广角   2018-01-19 20:13

  现如今,城市的高层住宅越来越多

­  高层住宅带来一种屡见不鲜的现象

­  ——就是高空抛物

­  小到纸团、烟头

­  大到花盆、锐器……

­  这不,泉州市区美仙山小区一期的业主万先生的家人,就遭到这样的“飞来横祸”。

­  万先生家住市区美仙山小区一期6号楼,在小区10号楼一楼经营一家五金水暖店,平常都是妻子在打理。1月13日上午,也就是上周六天放晴,妻子洗完头,就在店外面的花圃晒太阳。

­  市区美仙山小区一期业主 万忠征

­  我们在花圃那边离房子很远啊,突然就掉下来,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在外面怎么会突然掉东西下来。手一摸,哎呀流好多血。缝了几针医生也没告诉我们,还有骨裂了。

­  真是祸从天上来,砸伤万先生妻子的,是有人从阳台扔下的一把红色把手的剪刀。经过几天住院,万先生的妻子已经出院回家观察。

­  记者发现,美仙山小区一期10号楼共有32层,再小的东西经过重力加速,危害都不小。

­  小区物业表示,虽然每栋楼下都有“禁止高空抛物”的标语,但这种情况却屡禁不止。

­  事发后,他们当下就求助120并报警,当天也对10号楼每家每户上门查询,但也没有结果。而物业并没有处罚权,只能贴出通告,希望业主主动承认。

­  新闻延伸

­  200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该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  根据该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如果能确定具体责任人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能确定具体责任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  也就是说,如果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涉事高层建筑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的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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